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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瓷材料(30028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国瓷材料国瓷材料(SZ:300285)2025-08-18 12:48

交易上报标准 - 部分交易事项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上报[6] - 部分交易事项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上报[6] - 部分交易事项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上报[6] - 部分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上报[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上报[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上报[7] 重大事项上报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上报[7]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该资产的30%属重大风险事项[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重大变更事项[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出现特定情形应报告[11] 信息报告流程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后应预报重大信息[13] - 重大事件进展超约定期限三个月未完成交付或过户需后续每隔三十日报告[14]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给董事会秘书[14]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并公开[15]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括原因、协议、批文等[15] - 各部门等出现重大情形相关人员应向董事长和秘书报告[17] - 年度等报告内容资料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报送董事会秘书办公室[17] 责任规定 - 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和联络人对报告义务承担连带责任[18]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违规由其担责[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