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纪(30008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广东 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主要责 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备案工作,证券部 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 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证券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