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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捷股份(00281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恩捷股份恩捷股份(SZ:002812)2025-08-18 12:47

重大资产与担保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临时股东会召开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7] 股东提案与会议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股东会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19]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19]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19]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25]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25] 中小投资者表决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6] 股份表决权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有相应限制[26]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期间,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需采用累积投票制[29]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表决权可集中使用[30] - 当选董事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会所持股份的半数[31] 会议记录与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5]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具体方案[37] 关联交易决议 - 关联交易事项形成决议须由非关联股东以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过半数通过[29] 投票权征集 - 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的方式进行,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7]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31] 表决结果认定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32]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33] 规则执行与修订 - 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39] - 规则修订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39]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9] 文档时间 - 文档时间为2025年8月[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