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000703)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 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恒逸石化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 金管理。本制度也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 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法规、部门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