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参加总人数不超过4011人,其中董监高11人,员工不超过4000人[8][32] - 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总数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0%,任一持有人不超1%[9][33] - 以2021年3月31日收盘价测算,可购买和持有股份上限95,563,140股,占公司现有股本2.60%[9][37] - 初始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14亿元,员工自筹不超7亿,金融机构融资不超7亿,比例不超1:1[11] - 存续期不超过60个月,锁定期12个月[12][41][42] 人员持有规模 - 董监高合计持有规模上限2275万份,占比3.25%;员工持有规模上限67725万份,占比96.75%[32] - 倪德锋等7人持有规模上限均为250万份,占比0.36%[32] - 郑新刚等3人持有规模上限分别为150万份,占比0.36%、0.21%、0.21%[32] - 金丹文持有规模上限为75万份,占比0.11%[32] 实施流程与规定 - 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股东会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5][13][94] - 由公司委托专业机构设立专项金融产品管理[10] - 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购买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12][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3以上份额持有人可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需1/2以上份额持有人出席[46] - 员工持股计划变更等事项需持有人会议审议并提交董事会通过[47] - 持有人会议提前5个自然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52][53] - 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每1股份额1票表决权[54] - 提案需1/2以上(不含1/2)多数同意视为通过[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3以上份额员工可在会前3个工作日提交临时提案[56] -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任期为存续期[57] - 不定期会议提前5个自然日通知委员,临时会议主任5个自然日内召集[62][63] - 管理委员会会议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63] 持有人权利义务 - 权利包括按份额享有计划资产权益、参加持有人会议等[65][67] - 义务包括按约缴款、承担风险等[65][67] 其他规定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68] - 获股东会批准后,董事会选专业机构管理部分资产[70] - 存续期内,除特殊情况或经会议审议通过,持有人份额不得抵押质押等[72] - 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分配权益及转让份额[72] - 特定情形下,公司有权取消员工参与资格并强制转让其权益[72] - 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30个交易日内完成清算[77] - 设立后变更,需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80] - 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锁定期满且资产均为货币性资金时可提前终止;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可提前终止或延长[81] - 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由管理委员会商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方可实施[83] - 可委托专业管理机构管理,费用由专项金融产品支付[84][86] - 委托资产运作纳税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87] - 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恒逸石化A股普通股股票[88] - 部分董高参与与计划有关联关系,除此外与控股股东等保持独立[89][90] - 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独立管理、核算,本计划与已存续及后续计划无关联或一致行动关系[92] - 员工出现特定情形,公司承接或不变更其权益[73][74][75][76] 计划拟定与审议流程 - 董事会拟定并征求员工意见后提交审议[93] - 参加对象签署设立及认购协议书[93] - 董事会审议草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93] - 监事会核实持有人名单并发表意见[93] - 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93]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文件[9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并公告法律意见书[94] - 股东会审议方案,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94] - 员工持股计划自标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生效[96]
恒逸石化(000703)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