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人员与组织架构 - 审计部至少配备专职审计人员3人,设专职审计部主任1名[6]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5] 审计报告与计划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7]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8] - 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4]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6] 审计检查频率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应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检查一次[9]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7]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1] 特殊事项审计 - 审计部应在大额非经常性资金往来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8] - 审计部应在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9] - 审计部应在重要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30] - 审计部应在重要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0] - 审计部应在重要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0]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22]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部应在每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将审计档案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12] - 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为5年[12] - 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期限5年[12] - 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10年[12] 外部审计要求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时,至少每两年要求其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8]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应针对鉴证结论涉及事项做专项说明[28]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如有)[28] 奖惩与考核 - 审计部可对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向董事长、总经理提出奖励建议[30]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完备和有效执行情况,作为对各部门、控股子公司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30] - 审计部对违反本制度的相关部门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向董事会提出处分、追究经济责任建议[30] -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0] - 审计部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董事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追究经济责任[30]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或章程抵触时,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并修订[32] -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2]
洲明科技(30023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