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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明科技(300232)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制度(2025年8月)
洲明科技洲明科技(SZ:300232)2025-08-18 10:46

特定对象相关 - 特定对象含持有、控制公司总股本5%(含)以上股份股东及其关联人等[2] 文件处理 - 公司需二日内回复特定对象知会的研究报告等文件[9] - 发现文件错误或误导应要求改正或公告说明[9] - 发现文件涉未公开重大信息应立即公告[9] 活动记录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结束后二日内编制并刊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等[14] 接待管理 - 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特定对象现场调研等[14] - 证券事务部为特定对象来访接待专职部门[9] - 接待由证券事务部负责并在董事会秘书指导下完成[9] - 董事会秘书统一负责现场接待特定对象[15] 沟通内容 - 与来访对象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11] 责任规定 - 接待及非授权人员违规造成重大损害应担责[15]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制度规定应担责[15] 制度执行 - 制度与法规相悖时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8] 预约方式 - 可在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电话(0755 - 29918999)向证券事务部预约[21] - 可通过邮件(zmzq@unilumin.com)、传真(0755 - 29912092)预约[21] 接待时间 - 接待时间为工作日9:30 - 11:30;14:00 - 17:30[21] 其他协助 - 来访客人如需酒店预定等协助可联系证券事务部[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