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30023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与原则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5]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沟通内容与限制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6]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待现场调研[8] 信息公布与活动安排 - 定期报告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9] - 定期报告结束后可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10] - 活动尽量公开,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10] - 活动前确定可回答范围,避免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10]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实行预约制度[10] 活动记录与回复 - 活动结束后二个交易日内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刊载[12] - 核查特定对象知会文件二个工作日内回复[13] 年度报告说明会 - 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举行说明会[14] - 召开说明会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通知[14] 信息发布与审核 - 基于调研形成文件发布前至少两个工作日知会公司[28] - 非正式公告信息经审核和审批后发布[16] 管理架构与职责 - 工作由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19] - 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八项职责[20] 人员素质与制度生效 - 工作人员需具备五项素质[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