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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远钴业(30121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腾远钴业腾远钴业(SZ:301219)2025-08-18 10:4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7]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5]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7] 费用承担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3]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3]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3]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28]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29]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0] 决议通过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决议事项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34]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35]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5] 信息披露 - 公告等指在符合规定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37] 规则说明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7]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不一致时按相关规定执行[37]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39] 规则修订 - 股东会议事规则历经7次修订,最新一次尚待2025年9月23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完成[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