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远钴业(301219)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17年2月18日通过,历经多次修订[3] - 应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10] - 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2个月内,季度1个月内[10]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特定情形须审计[10] - 定期报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20] 重大事件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及时业绩预告[21] - 发生重大事件、变更名称等立即披露[17][19] - 证券异常交易或媒体消息有重大影响时及时澄清[21] 披露流程与职责 - 定期报告编制后经审核、审议后披露[25] - 重大事件报告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6]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公告发布及回复监管质询[27][28] - 董事会每季度检查信息披露工作[30] 信息保密与责任 - 信息知情人员不得内幕交易,董事会签保密协议[36][37]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第一责任人[37] - 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负责,部分人员担主责[33] 舆情管理 - 公司成立舆情工作组统一应对舆情[42]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秘办,可借助监测系统[43] - 董秘办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并更新归档[44] - 一般舆情董秘灵活处置,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48][49] 文件保管与违规处理 - 董秘办保存相关文件不少于10年[34][52] - 持股5%以上股东情况变化配合披露[32] - 信息披露违规对责任人处分[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