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普光磁(00290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等[7]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审计工作组与会议记录 - 审计工作组负责决策前期准备,提供书面资料[1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8] 其他规定 - 细则以相关法律为准,由董事会解释、生效及修改[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