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普光磁(00290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和高管需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5][6] - 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及时准确申报信息[6] 股份管理 - 因发行股份设限可申请登记限售股,满足条件可解限[7]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事和高管身份及股份数据[10] 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0] - 多种情形下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0][11] - 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11] 额度计算 - 每年首交易日按上年末登记股份算可转让额度[12]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余75%自动锁定[12][14] 减持规定 - 减持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18]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8] - 减持完毕或期满两个交易日内报告披露[18] 其他披露 - 股份被强制执行两日内披露[18] - 股份变动两日内报告公告[19] - 未披露增持计划首次增持且拟继续应披露后续计划[20] - 增持期限过半次一交易日披露进展[20] - 完成或提前终止增持计划通知公司披露[20] - 定期报告时未完成增持计划应披露实施情况[20] - 发布增持完毕公告前不得减持[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