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1,235,000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11,235,0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 股权结构 - 截至2012年7月11日,杨涛持股44,228,225股,比例49.14%[13] - 截至2012年7月11日,杨峰持股14,694,061股,比例16.33%[13] - 截至2012年7月11日,长阳鸿朗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9,507,926股,比例10.57%[13] - 截至2012年7月11日,长阳鸿翔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7,504,306股,比例8.34%[13] - 截至2012年7月11日,杨勇发持股6,965,075股,比例7.74%[13] - 截至2012年7月11日,武汉火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00,000股,比例3.33%[13]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方诉讼或直接诉讼[27]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违规或权益受损,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按规定诉讼[28]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2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10日内反馈[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7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8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和主持[82]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7]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2]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4]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1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9]
和远气体(002971) - 和远气体《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