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视觉(30055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会议安排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11] - 公司拟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应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召开通知[11] 管理原则与对象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5] - 投资者关系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机构等[6]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社会责任等信息[7] - 公司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如官网、股东会、说明会等[8] 说明会规定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9][10] - 公司举行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并提前公告[10] 投资者沟通 - 公司应加强与中小投资者沟通,在互动易处理投资者提问[11][12] 特定对象沟通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需其出具证明、签署承诺书并做好记录存档[12][13] - 公司核查特定对象报告文件需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14] 调研限制 - 公司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14] 负责人与部门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6]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员工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技能[17]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负责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多项工作[18] 信息公布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电话等并及时更新[18] 采访调研 - 董事和高管接受采访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19] 档案与培训 -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和数据库[20] - 公司应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20] 投诉处理 - 公司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并完善机制[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