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华股份(300761)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各部门、控股子公司等[2] 管理与保密 -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秘负责日常管理[3] - 相关人员编制定期报告期间负有保密义务[4] 报送要求 - 向外部单位提前报送资料应提醒保密并登记[4] - 向特定外部人提供年报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5] - 报送信息需填写审批表,经多环节审批[5] 责任与备案 - 报送信息经办人等对信息负责,董秘对程序合规性负责[6][7] - 报送未公开信息相关外部人员需登记备案[7] 存档与施行 - 《对外报送信息审批表》等存档保管期限为10年[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修改亦同[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