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1] - 中期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1]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信息披露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在特定情形下必须审计[11]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1]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2]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关联交易需披露[26]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披露[26] - 公司与关联人关联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并评估审计[26]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7]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总资产30%公司需披露[2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应披露[34]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总裁等起草,审计委员会审核后董事会审议[39]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编制,董事长签发,董事会秘书披露[40] - 重大信息由董事等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42] - 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后起草文件交董事长审定[42] - 审定或审批的信息披露文件交深交所审核后公开[43] 信息披露责任与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4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股权变动等应披露事项[4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相关文件资料由证券部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8] - 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由证券部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9] - 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60]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批评等处分并索赔[63] - 部门、子公司等未及时准确报告或泄漏重大信息致问题,董秘可建议处分责任人[63]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采取更正措施[63]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处罚,公司向主管证监局和深交所报告违规处理情况[63]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按法律法规等执行[6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6]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67]
立华股份(30076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