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德科技(30051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三德科技三德科技(SZ:300515)2025-08-18 09:1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五日内发通知[9]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3]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3]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二日内发补充通知,公告提案内容并提交审议[13]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4] - 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形式召开,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候选人提名 - 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34] - 公司董事会、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34] 投票权相关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2]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2]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22]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2]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8]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9]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49] - 议事规则构成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可修改[53] - 议事规则及其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