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仓集团(00004) - 致登记股东之信函 - 发布公司通讯之新安排/回覆表格
通讯发布策略 - 公司将以电子形式取代印刷本发布日后所有公司通讯[3] - 公司网站和披露易网站将登载日后所有公司通讯的中英文电子版[4] 股东通讯接收 - 公司建议股东提供有效电邮地址以接收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5] - 股东提供电邮地址即同意以电子形式接收相关通讯和文件[5] - 公司发通讯至股东电邮无失败讯息视为遵守《上市规则》[5] - 股东先前对收取公司通讯的指示不再有效,需提交新书面要求[8] - 股东收取日后公司通讯印刷本要求仅有效至2025年年报刊出[8] 回覆表格要求 - 公司建议股东于随附回覆表格甲部提供电邮地址并交回[6] - 回覆表格甲部指示适用于日后公司通讯及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直至股东另行通知公司[11] - 回覆表格乙部指示有效至公司刊发2025年年报,其后需再次申请才发送印刷本[11] 其他注意事项 - 如提供多个电邮地址,仅登记最后提供的地址[11] - 联名持股时,股东名册上名列首位者签署回覆表格才有效[11] - 不处理回覆表格上手写的额外指示[11] 定义与权利 - 公司对“公司通讯”和“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作出定义[11] - 股东提供个人资料是自愿的,公司可能转交相关资料给股份过户登记处等[11] - 股东有权按香港法例要求查阅及/或更正个人资料,需书面申请[11] 公司信息 - 公司股份代號为4[11] - 股东如有疑问可于工作日9时 - 18时致电客服热线(852) 2980 - 1333查询[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