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及时报告[8]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及时报告[8] - 业绩大幅变动指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及时报告[10] 重大事项报告 - 公司为关联人以及持股5%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报告[8]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需关注[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或拟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告[14] 报告时间要求 - 报告人应在知悉重大事项一个工作日以内向公司证券事务部或董事会秘书报告[17] - 重大事项超过约定交付或者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一次进展[17] 部门报告规定 - 公司各部门出现重大情形时,负有报告义务人员应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21]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涉及内容资料,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及时报送证券事务部[21]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由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21] 责任追究 - 发生重大信息应上报而未及时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2] - 若因未及时上报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由负有报告义务人员承担责任[22] 关联交易定义 - 公司关联交易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2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为关联法人[2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24] - 因协议或安排,未来十二个月内符合关联人情形的视同为公司关联人[25] -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符合关联人情形的视同为公司关联人[2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6] - 本制度与日后颁布规定抵触时以新规定为准[2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6]
富瑞特装(30022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