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威复材(300699) - 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资产处置行为 - 重大资产处置含购买、出售、置换等七类,不含日常经营资产[2] 审批权限 - 资产总额占比超50%由股东会审批[4][5] - 占比10% - 50%由董事会审议[5] - 低于10%由总经理审批[6][7] 提议与内容 - 10%以上股份股东、董事可提建议,需书面含六项内容[9][10] 披露要求 - 达到股东会权限标准,股权、非现金资产分别需审计、评估报告[11] - 四个时点之一及时披露,需提交六种文件[13][14] 其他 - 本办法“以上”含本数,由董事会解释并批准生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