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威复材(30069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及深交所要求时间申报个人信息[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1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申报并公告[10] 股票买卖限制 - 买卖前需提前报备意向及确认计划,前3个交易日报送问询函[9] - 上市交易1年内、离职半年内、涉嫌违法犯罪处理未满6个月不得转让股份[12][13]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13] 股份转让规则 - 每年转让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5]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14] - 违规受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可要求引咎辞职[19] - 违规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公司可要求担责[19] 其他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买卖参照制度执行,违规收益归公司[18][21]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及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