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点天下(30117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最近12个月内有禁任情形者不得担任[8] - 特定违法违规者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9][10]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3][15]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7] - 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2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23]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资料保存10年[28]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8][29] - 相关人员配合履职,不得阻碍[29] 独立董事权益保障 - 履职遇阻碍可报告相关部门[29] - 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30][31]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31] - 不得取得额外未披露利益[31]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1] 制度相关 - “以上”“以下”含本数,“低于”不含[33] - 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执行,抵触时修订[33] - 制度报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3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