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股份(00219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融捷股份融捷股份(SZ:002192)2025-08-18 08:15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等[4] - 董事、高管需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公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4]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应披露定期和临时报告[8][15]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16] - 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16]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且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16]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事件[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18] 披露依据与渠道 - 披露信息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得提前泄露[6] - 公司公告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披露[10] 豁免与自愿披露 - 涉及国家秘密可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10][11] - 公司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有关信息[15]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草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财务信息,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25] - 全体董事和高管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5] - 董事、高管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26] - 董事长接到报告督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披露[26] - 定期和临时报告披露前需内部逐级审批[27] 相关人员职责 - 董事会负责制定信息披露制度并保证实施[31] - 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具体协调[31] - 董事应关注公司情况,市场传闻时董事会应调查核实[33]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40] 股东与关联人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6]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45] - 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执行关联交易制度[46] 信息保管与培训 - 信息披露审批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保管,期限十年[45] - 董事会秘书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45]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管理工作[41] - 与聘请机构签合同应订立保密协议[41] - 商务谈判提供未公开信息要求对方签保密协议[41] 违规问责与制度实施 - 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人员将被问责[43]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