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云(301003) - 利润分配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6] - 三种情形之一可不进行利润分配[8]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12]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2]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3]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3]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3] 决策流程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议后提请股东会审议[16] 派发时间 - 公司须在决议或制定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21] 信息披露 -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年均净利润30%,应披露原因等[24] - 特定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占总资产50%以上,应说明分红依据及规划[25] - 现金分红金额超标准,应披露偿债能力等情况[25] - 特定情况实施现金分红,应披露方案合理性[26] 重大投资 - 未来十二个月内交易支出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超总资产30%,属重大投资[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