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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新材(600293) -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峡新材三峡新材(SH:600293)2025-08-17 09:15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权,相关制度废止[1][3] - 新设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3] - “股东大会”名称修订为“股东会”[3] 公司基本信息 - 2000年9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1,160,145,046元,股份总数为1,160,145,046股,全部为普通股[5][7] 财务资助与股份收购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8]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9]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9] 党组织相关规定 - 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按不低于职工总数1%配备,党组织工作经费按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1%落实[6] - 公司党委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支持各层级依法行使职权等[1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请求撤销违规决议、认定无效决议、特定情形下诉讼等[12][13] - 股东需遵守规定,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担责[14]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需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1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1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7] - 特定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1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2][34][35] - 独立董事任职有资格限制,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6][37]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度至少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一次,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3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低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8][49]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50]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51]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15日内成立清算组[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