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易微(688045) -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 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 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