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易微(688045) -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经营决策管理,使公司对外投资做到合法、审慎、安全、有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证券投资﹑新建或技改项目 投资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 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 10%以 上;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 超过 100 万元;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