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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易微(688045) - 必易微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新增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必易微必易微(SH:688045)2025-08-15 12:31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 修订《公司章程》多项条款,涉及制定依据、法定代表人、股份财务资助、收购股份情形等[4][5] 股份相关规定 - 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跌幅累计达20%或30%[6] -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任职、离职等不同阶段股份转让有相应限制[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撤销及诉讼等权利[7][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报告和披露信息[9]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等多项超一定比例的事项[1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12] 股东大会召开相关 - 多种情形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等提议有相应反馈和通知时间要求[12][1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14]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临时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提案[14]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9] 董事任职与责任 - 部分犯罪被判刑等情形人员不得担任董事,董事有忠实和保密等义务[21][23]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有独立性要求[2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设立审计等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26][27] - 董事长接到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提议后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会议[28] 利润分配 -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31]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1]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等有通知债权人、公告等程序要求[36]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7] 其他 - 公司拟修订26项管理制度,8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新增《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42][43][44] -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