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源海(87235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规则修订 - 2025年8月13日董事会通过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3]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9] 提名规定 - 代表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董事,1%以上可提名独立董事[13] - 提名需提前二十日提交资料给提名委员会[13] 会议要求 - 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3天通知[16]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6]
规则修订 - 2025年8月13日董事会通过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3]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9] 提名规定 - 代表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董事,1%以上可提名独立董事[13] - 提名需提前二十日提交资料给提名委员会[13] 会议要求 - 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3天通知[16]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