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亨科技(87086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绿亨科技绿亨科技(BJ:870866)2025-08-15 11:03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议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14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3]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7] 资金支取与使用限制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需通知保荐或独财[12] -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9] - 公司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高风险投资等[6]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6]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要重新论证项目[16]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9] 资金使用流程与披露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签后2个交易日披露协议内容[11]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披露相关内容[19]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到期需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9][21] - 公司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19]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支付困难以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置换,董事会审议置换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26]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豁免董事会审议,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超200万元或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经董事会审议披露;高于500万元且高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3] 项目主体与地点变更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涉及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由董事会决议,无需股东会审议[22] 监督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8]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现场核查一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0] -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时,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