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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亨科技(87086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绿亨科技绿亨科技(BJ:870866)2025-08-15 11:0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8]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2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2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报告机制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提交年度计划,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提交工作报告[18] 职责权限 - 披露财务信息、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部控制[11][13][15] -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14] 其他规定 - 委员需亲自出席会议,不能出席可委托,独董需委托其他独董[22] - 会议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22] - 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必要时可聘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23] - 发现资金占用督促董事会追讨[23]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修订解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