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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宏锂电(87315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天宏锂电天宏锂电(BJ:873152)2025-08-15 10:49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2] 选聘规则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2]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保障选聘公平公正[9] 时间要求 - 文件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十年[13] - 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15日通知[15]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5]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8]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并监督,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报告[10] - 加强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明确信息安全责任[13] - 制度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按后者修改[22]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