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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通联(603022) - 新通联经营决策授权制度(2025年8月)
新通联新通联(SH:603022)2025-08-15 10:48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披露[6] - “财务资助”交易单笔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4种情形有规定[8] - 公司发生“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8] 权限调整 - 公司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执行中董事长可在10%范围内调整[12]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20%范围内调整年度财务预算指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10%范围内调整[13] - 股东会决策的基建项目投资总额董事会可在10%范围调整,董事长在5%范围内调整[13] - 董事会决策的基建项目投资总额董事长可在10%范围内调整,总经理在5%范围内调整[13] 章程修改 - 因股东会审议通过事项致公司章程部分项目修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做决议[1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