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神科技(872190)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三分之二须为独立董事[8] - 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由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9] 会议通知 - 会议召开前3日发通知,紧急事由可随时通知[19] - 快捷通知2日内无书面异议视为收到[22] 会议资料 - 会前3日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9]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表决[24]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27] - 委员每人一票表决权[28] - 集中审议、依次表决[31] 决议生效与保存 - 决议经出席委员签字生效,不得随意修改[35] - 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35][42] 委员权利与义务 - 可评估董事、高管工作,各部门提供资料[41] - 有权查阅公司相关资料[42] - 对未公开信息保密[42] 议事规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46][47] - 有利害关系委员披露并回避,特殊情况可表决[39][45] - 不计有利害关系委员审议议案[39] - 会议记录含基本信息等内容[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