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新材(83358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科创新材科创新材(BJ:833580)2025-08-15 10:33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6]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9] - 特定情形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任职[11] 提名选举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14] - 北交所5个交易日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15] - 股东会通过选举提案后,公司2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送《董事声明及承诺书》电子文件[17]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7]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及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21]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5] 其他规定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应披露理由依据[17]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等情况,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8]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8]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等权益[30]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30]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