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鼎邦(87293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无锡鼎邦无锡鼎邦(BJ:872931)2025-08-15 10:33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内容及原则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十二项内容[9]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六项基本原则[10]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须经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关联交易(除担保外)成交金额未达董事会审批权限由总经理审议,超权限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关联交易事项达董事会审议标准,提交前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5] 关联交易金额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除担保外)需经董事会审议[17]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除担保外)需经董事会审议[17]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除担保外),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与关联方无金额限制或暂无法确定金额的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1] 关联担保规定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具备合理商业逻辑,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需提供反担保[20] 日常关联交易 - 每年与关联方日常性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按预计金额提交审议,在年报和中报披露执行情况,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17] 制度生效及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时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