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宏锂电(87315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为关联法人或自然人[8][9]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前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过半数同意[24] 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与关联法人成交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的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23] - 与关联方成交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的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23] 担保规定 - 为关联方担保董事会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25] 其他规定 - 可对年度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超预计需履行程序披露[26]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披露[28]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