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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鼎邦(8729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无锡鼎邦无锡鼎邦(BJ:872931)2025-08-15 10:31

制度通过情况 - 2025年8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无需股东会审议[3] 离职生效与履职规定 - 董事辞任自通知收到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9] - 董事任期届满未改选致人数不足,原人员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补选[10] 离职相关要求 - 独立董事辞职说明情况,公司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10] - 出现不得任职情形,董事、高管1个月内离职,董事会秘书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10] - 原董事会秘书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1] - 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换届股东会决议通过日自动离职[11] - 股东会可解任董事,无理由任期前解任,董事可要求赔偿[11] 离职交接与股份转让 - 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署《离职交接确认书》[14]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