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加强管理、规范行为、维护权益[2]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影响股价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4] 披露文件及要求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等[6] - 公司应按证监会规则编制并披露招股说明书,保证信息质量[8] 披露流程 - 公司及义务人披露信息应报送深交所审核登记,在指定媒体发布[7] - 深交所受理注册申请后,公司应预先披露招股说明书等文件[9] 定期报告 - 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12]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并披露[13] - 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并披露[13] - 季度报告需在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完成并披露[13] 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9]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20]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21] 责任人及职责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30]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30] 保密与监管 - 公司董事会应与信息知情人员签署保密协议[39] - 董事会秘书应报告和通报监管部门新颁布业务规则等文件[48]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批评等处分并可要求赔偿[50]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1] 媒体与制度生效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报刊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53]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5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53]
华仁药业(30011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