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2]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且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在会计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8]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9]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9]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已满6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0]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除 - 辞任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1]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代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6]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1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9]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应于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全体独立董事[22] - 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4] - 决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23]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6] - 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6] - 董事会会议通知应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26] - 会议资料应保存至少10年[26]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未解决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7] - 履职涉及信息披露,公司应及时办理,否则可自行申请或报告[28] - 应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8]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8]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在年报披露[28]
佳士科技(30019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