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士科技(300193)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人员设置 -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由总裁提名等聘任,任期与其他高管一致[4] - 公司设会计机构负责人一名,由财务负责人推荐并经总裁批准后聘任[7] 职责权限 - 财务负责人向总裁、董事会报告工作,参与重大事项研究等[8] - 会计机构负责人拟订公司财务管理等制度并组织实施[11] 考核与离职 - 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年末接受考核,结果作续聘等依据[14,19] - 辞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离任前视情况接受审计[14,22] 责任追究 - 财务负责人责任追究范围包括违反法规等九种情况[18] - 会计机构负责人责任追究依据公司对财务部考核内容等[1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