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士科技(30019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职工代表董事不超2名,独立董事3名[4]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6] - 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和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或邮件通知全体董事[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8] - 临时董事会会议需提前3日书面或邮件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或电话通知[9] 会议通知与议案 - 董事会会议通知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材料应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1日通知[10] - 董事会会议议案应随通知同时送达,特殊情况最迟应于会前3日送达[10] 会议决议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董事回避表决时,有关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9]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成员应为非高管董事,召集人需为会计专业人士[4] - 股东有权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0]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证券部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23]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订,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和修改[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