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微纳(688661)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立该委员会,成员三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5]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可免除期限[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相关工作流程 - 投资评审小组做前期准备并提案[8] - 委员会根据提案开会,结果交董事会并反馈小组[9]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