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陆电子(00212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等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情况[7] - 业绩预告与年报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13] - 业绩快报与年报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为重大差异[13]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未说明政策变化等为重大差错[11]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有重大错误或遗漏为重大差错[12] 差错处理流程 - 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需聘请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由审计部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10]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由审计部调查并提交审议[14]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直接相关人员及主要责任人责任[15] - 存在重大遗漏或与事实不符应及时补充和更正公告[4] - 查实监管措施问题原因并更正,报董事会追究责任人责任[16] - 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追究责任人责任[16] - 情节恶劣从重或加重惩处,非主观因素从轻、减轻或免处理[16][17] - 处罚前听取责任人意见保障陈述和申辩权利[17]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等[18] - 处罚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19]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9] 其他说明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21]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