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视科技(00299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担保对象与比例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股权比例超50%的子公司等[3] - 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的不得为其提供担保[7] 担保审批 - 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可对风险较小的申请担保人提供担保[6]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批[9]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须股东会审批[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批[9]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批[9]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9]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担保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董事会[16]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披露追偿情况[19] 担保管理 - 需披露担保相关决议、总额及占比等内容[19] - 对外担保应订立书面合同并通报相关部门[29] - 应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30] - 同一债务有多个保证人,公司拒绝承担超出约定份额外的保证责任[37] 违规处理 - 控股股东等不及时偿债,董事会应追讨并追究责任[21] - 公司发生违规担保行为应披露并改正,追究有关人员责任[22] - 担保经办人员履职不当,公司将追究责任[2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