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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集团(601886) - 江河集团公司章程
江河集团江河集团(SH:601886)2025-08-14 11: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7月20日核准首次发行1100万股普通股,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33002060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33002060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特定情况可进行股份回购,收购后不同用途有不同处理要求[16][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等[2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请求法院撤销,特定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26][27] - 审计委员会等未按要求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特定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股东会不同决议通过条件不同,特定担保等事项需特殊表决[36][57]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75] - 董事会对交易审批权限按多项标准确定[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有相应规定[81] 独立董事相关 -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有明确规定[86] - 独立董事需自查并接受董事会评估[8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4] - 公司优先现金分红,不同阶段有不同比例要求[106][107]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满足条件并经股东会表决[109] 其他 - 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报和中期报告[104]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14] - 公司合并等事项有通知债权人等相关规定[12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