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9年7月23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7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31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249,004,399元,股份总数为2,249,004,399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均为普通股[7][14] 股份转让与收购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额的25%[20] - 上述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2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8] 股东权益与收益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股票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1]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股东收益收回规定,未执行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2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相关股份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6][41][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8] -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应提前20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4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3] 董事会决策权限 - 董事会可决策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三十的固定资产投资、资产购买等项目[34] - 董事会可决策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下的捐赠性支出[34] - 公司投资单项高科技项目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34] 担保与投资限制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3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34]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3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2]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4] - 满足条件时,公司当年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126] 人员任职与管理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95]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为三分之一[88][108] 信息披露与媒体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22]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四家报纸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139]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在决议作出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41][14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5]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145]
神火股份(000933) -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14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