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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实智能(00242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达实智能达实智能(SZ:002421)2025-08-14 09:01

管理架构 - 公司董事会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决策与执行机构,负责制度制定和考核[7]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工作,证券部为职能部门[7] 工作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10] 沟通内容与渠道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含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12] - 沟通渠道包括公司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15] 互动易平台管理 - 授权董秘和代表查看处理互动易提问[14] - 发布信息及答复要谨慎客观,不涉未公开重大信息[14] - 信息发布保证公平,不选择性发布回复[16] - 不涉不宜公开信息,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16] - 发布及回复由证券部负责,董秘审核[19] 信息披露 - 信息披露分法定和非法定,均由董秘审核发布[20] - 非正式公告经证券部审核、董秘审批发布[17] 会议活动 - 六种情形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1] - 股东会审议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沟通[22] - 分析师会议等尽量公开,可直播并答复中小投资者问题[22][23] 现场参观与沟通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需预约,接待人员获董秘许可[25] - 与调研机构沟通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6] - 控股股东接受调研前知会董秘,原则上全程参加[40] 档案与记录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3年[28] - 活动结束次日开市前刊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7] 其他要求 - 指定巨潮互联资讯网为日常信息披露网站[31] - 避免出资委托分析师发表报告、引用分发报告、提供资助[31] - 避免以媒体采访披露未公开重大事件[31]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改,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