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达实智能(00242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达实智能达实智能(SZ:002421)2025-08-14 09:01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8]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信息[14]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重新论证可行性与预计收益[16]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重新论证项目[16]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8]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9] - 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11] 资金置换与使用 - 原则上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6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7]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8]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无法归还,提前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19]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以上按规定程序;达或超10%,股东会审议[22]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净额1%,豁免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2] 资金永久补充 - 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前,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到账超一年等[24] 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7]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鉴证[27]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28]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25]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按补充项目缺口、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顺序使用[22] 项目变更 - 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告[21] - 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应控股确保有效控制[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