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4] - 重大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4] - 重大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4] - 重大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4]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需报告[5]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5] 重大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5] 信息报告流程 - 部门(含子公司)应在重大事项触及特定时点当日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10]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信息第一时间联系董事会秘书并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1]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和秘书对上报信息分析判断,如需披露则组织编制公告文稿[12] 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13]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需指定联络人并备案[13]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送交董事会秘书[14] 信息保密与责任 - 公司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14] - 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14] - 瞒报、漏报、误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违规需担责赔偿[1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5]
达实智能(00242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